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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苏州”视野下的企业生态责任建设研究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5-23  点击:5745
内容提要:苏州市“三区三城”发展战略,客观上要求提升苏州发展的环境与资源支撑力度,构建“生态苏州”,实现把苏州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的宏伟目标。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主体的企业,在“生态苏州”建设中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是值得社会各界和企业自身认真思考的重大社会责任问题。本文就“生态苏州”大背景下企业如何加强生态责任建设、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进行初步研究。
 
一、“生态苏州”建设凸显企业生态责任
      城市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城市经济的繁荣和规模的扩充。然而,城市化如果漠视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则会导致非生态化的过程。从乡村旷野转化为都市,伴随着大面积植被的破坏和野生物种的消失,自然地表被钢筋水泥的丛林所取代,成为生物的“人造禁区”,城市变成了人与自然矛盾最突出的地方。[1]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十六届会议上,提出了“关于人类聚居地的生态综合研究”,生态城市的概念应运而生。到20世纪后期,生态城市已经被公认为是21世纪城市建设模式。1984年,我国著名生态环境学家马世俊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人类与环境关系为主导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1989年,黄光宇提出了生态城市的衡量标准;1990年,钱学森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山水城市”设想;1996年,王如松、欧阳志云提出了天城区合一的中国生态城市思想,以及生态城市建设的控制论大原理和原则。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2003年、2004年和2005年下发了关于《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及实施意见和考核的通知。[2]2007年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3]。这些为苏州建设生态城市,特别是按照“三区三城”战略规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指南。

     
改革开放30多年来,苏州一直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出台了诸如《关于全面推进苏州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等重要战略性文件。2010年元月,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由人大常委会向人代会提交议案,无论是在苏州的历史上,还是在全国都是首例,这也充分说明了苏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苏州”的巨大决心和坚定信念。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企业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著名学者、生态理论专家方世南教授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企业是重要主体。搞好节能减排,推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都需要企业担当起作为强大生力军的重任。”[4]在苏州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三区三城”的进程中,我们强烈的感受到了企业在促进“生态苏州”建设中的巨大作用,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生态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所谓企业生态责任,也即企业的环境责任,主要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义务,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企业在生产管理以及所有的经营活动中都要以环境伦理作为道德准则,并最大可能地选择资源利用最少,环境破坏最小,产出效益最大,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策略。[6]履行生态责任,是企业在促进所在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生态苏州”视野下加强企业生态责任建设的有效路径
      在“生态苏州”的建设过程中,企业能否切实履行生态责任至关重要。本文以苏州生态治污的代表企业之一——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案例,对苏州企业履行生态责任的有效路径进行具体分析。
 
(一)增强企业的生态责任意识
      1、加强生态责任教育,确立以生态责任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以德华公司为代表的苏州环保型企业认识到,必须通过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和进行危机教育(环境危机)、事故教育,唤起企业员工树立一种新的观念,这就是:社会责任和社会形象是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企业在履行好自己经济职责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7]为此,德华公司确立了“我能影响你,更重要的是你要改变你自己”的生态文化理念,激发和督促德华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生态苏州”的建设添砖加瓦;公司确立了“顺天应地,治污和生态并重”的技术理念,引导全体员工视人类的生态平衡为大目标,并一直沿着生态治污的目标阔步前进。
 
      2、确立企业生态道德,明确企业发展的价值取向。在企业利益导向上,德华公司按照生态道德的基本要求来确定企业的利益取向。“企业在这一价值理念的指导下,利益最大化的对象就不仅仅是股东与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利益,更应该包括生态环境与子孙后代的利益。”[8]在这一企业生态道德的感召下,德华公司形成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的企业价值观,更加准确的把握了人与自然、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了内外和谐。
 
      3、完善生态企业理念,把握“以人为本”的深刻内涵。德华深知在苏州“三区三城”战略布局中,把苏州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其着眼点是“生态环境优美”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但落脚点还是广大苏州居民热切期盼的“最佳宜居城市”,也就是做到“以人为本”、促进民生发展。“以人为本”的企业生态理念要求企业积极主动地设定自身生态环境的目标,自觉承担生态社会责任。德华目前已经成功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张家港双山岛生态湿地治污项目、阳澄湖莲花岛东咀和西咀的生态湿地治污项目为当地居民带来了切切实实的实惠,享受到了“生态苏州”带来的丰硕成果。
 
(二)实现企业生态责任流程再造
      企业生态责任流程再造是生态责任建设有效性的重要途径。而生态责任流程就是在企业产品产生的全过程中,要把生态责任意识渗透企业的各个流程中,它包括企业主动承担生态责任,自觉地采取绿色产品设计、制定绿色战略、开发绿色技术、推行绿色生产、实行绿色营销、进行绿色包装、建设绿色运输渠道、开展绿色促销活动、擅用绿色公关、提倡绿色消费、开设绿色服务、鼓励回收再利用全过程防污控制的绿色流程。[9]苏州德华公司通过再造企业生态责任流程,树立生态责任观念,提高生态责任意识,建立企业生态责任行为规范体系,培育企业生态责任情感,养成主动承担生态责任的优良企业文化,提高了企业生态责任建设的规范化和有效化程度,使企业真正地实现人与自然、企业与自然、企业与城市的和谐相处,将公司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企业。
 
(三)开展技术创新,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指出,苏州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经济建设。降低以工业、城市交通、建筑、生活能源消耗为主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损失,不断提高环境效益。推进高效生态经济建设,推进循环经济,着力优化经济和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力度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积极应对和参与全球低碳经济竞争。”这给所有的在苏企业提出了一个最基本的要求,那就是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同时也给在苏企业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那就是积极投身环保产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已有30多年的工程实践,可以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城市景观水和湖泊污水等各种类型的废水,该技术在发达国家已得到了广泛应用。苏州德华公司成功引进德国成熟的先进技术——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并结合中国实际进行了技术创新,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德华所掌握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是对自然湿地的模拟,是自我调节的生态系统,这种方法不添加任何化学药剂,而且污泥可以进行生态化处理,无二次污染,可以说人工湿地技术是从源头上治污的典范,具有很高的环境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有着东方威尼斯美誉的苏州在日益承受着水污染带来的巨大压力之际,如何用一种真正能够彻底治理污水的办法实现“构建最佳宜居城市”的战略构想,需要众多企业公民积极参与。苏州德华公司不仅做到了本身不产生污染,而且积极参与污染治理,为使苏州的水更清、天更蓝、地更绿、空气更清新,城市更美丽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做好“企业公民”,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公民”(Corporate Citizenship)高度概括了企业在当代社会大背景下的角色特征。简单说来,企业公民就是将企业视为法律主体,强调企业要有主体意识,像公民个人那样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相应的社会义务。[10]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以及指标体系的确定,将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人文质量等内容内在地整合在了一起,体现了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追求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以及环境价值等综合性价值的辩证统一,反映了企业作为经济主体、社会主体、文化主体以及环境建设主体等多重角色的统一。[11]德华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公民”的要求,积极承担各项社会责任,在业界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从公司老总到普通员工,苏州德华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不忘回报社会,积极投身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2008年12月,德华公司赞助举办苏州大学2008年“德华生态”杯生态文明征文活动并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德华公司在此次活动中除了给获奖学生一定的物质奖励外,还购买了100多本生态文明的专著、许多环保用品等赠送给莘莘学子,藉此使大学生能够更加深刻的理解生态文明的重要内涵,能从自身做起,加强环保意识。颁奖嘉宾——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姜建成教授对德华此举作了高度评价,称赞苏州德华不仅治污做得好,社会责任也做得好,体现了苏州广大负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反映了苏州企业的良好精神面貌。
 
      德华公司成功的生态治污模式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举措,受到了政府部门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中国湿地网》、《苏州日报》、《张家港日报》、《姑苏晚报》等媒体先后对公司的生态湿地项目进行了研究和报道。苏州市水务局、环保局等领导对德华项目的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给予了高度评价;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针对双山岛项目做了“生态治水、科学发展”专题调研。南丹麦亚洲办事处等国际组织,对德华公司在生态治污领域所拥有的国际领先进水平给予高度肯定。
 
三、企业参与“生态苏州”建设、履行生态责任的经验和启迪
      广大苏州企业在参与“生态苏州”建设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给人诸多启迪。
 
      1、把企业精神与城市精神有机融合起来,在实现企业价值的同时实现城市价值。城市精神是城市的价值追求和精神支柱,是城市的灵魂和名片,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力量。充分反映时代特征,整合古今中外优秀精神文化,体现苏州人民的理想和价值追求的城市精神,是苏州的无形资产和无价之宝,是最值钱和最值得珍视的法宝。[12]苏州提出的“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城市精神,成了激励各行各业为实现苏州“三区三城”伟大构想努力奋斗的精神支柱。苏州企业把企业的精神深深地与苏州城市精神相融,秉承了“崇文、融和”的历史圭臬,也实现了“创新、致远”的现代梦想,实现了“企业公民”的存在价值。企业精神一旦与城市精神有机融合,那么企业就是城市发展有机体中不可或缺的有益的组成部分。建设“生态苏州”内在地呼唤苏州的所有企业都把自身建设成为“生态企业”,用实际行动来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在推动企业发展的同时推动城市发展。长期以来,在片面褒扬经济价值而贬抑生态环境价值的导向下,各地都存在着过度地助长企业的经济指标和利润指标,轻视企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环境责任的倾向。[13]其实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有机统一的,而非绝对对立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苏州企业整体的环保意识、生态理念得到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注重绿色生产、绿色销售、绿色服务,做绿色环保型企业;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环保产业、污染治理行业中来,为苏州的可持续发展清污荡垢。在这种背景下,上海世博会的口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得以实现。而我们也可以喊出“企业,让城市更美好”的响亮口号。
 
      3、把社会他律与企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在促进企业环保的同时促进城市环保。西方发达国家“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问题上,政府定位于政策引导和立法约束。市场力量(顾客、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要求企业恪守道德,要求经理人能够有效地对市场信号进行反应,承担结果。”[14]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的不完善这一全球性问题导致了很多企业不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不良社会行为和污染环境的起诉越来越多,需要立法、行政、司法等机构和社会各界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确保企业生态责任的有效履行。苏州的企业坚持企业自律为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做苏州人民放心的环保企业,推动了“生态苏州”的发展。
 
——杜建强,毛波杰,张灿娟。“生态苏州”视野下的企业生态责任建设研究,宣传部征文,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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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叶萍:《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生态城市建设研究》,载《经济地理》2009年第7期,第1108页。
[2] 文宗川,郝晓燕,巩芳,长青:《生态城市的发展路径》,载《城市问题》2009年第2期,第24页。
[3]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0页。
[4] 方世南:《生态文明与企业的环境责任》,载《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第73页。
[5] 田景洲:《从生态文明看企业生态责任》,载《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3期,第145页。
[6] 方世南:《生态文明与企业的环境责任》,载《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第74页。
[7] 林仲豪,高红贵:《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及践行途径》,载《统计与决策》2008年第17期,第174页。
[8] 许冬香,吴胜军:《新形势下企业责任研究——以生态道德责任为核心》,载《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年第9期,第117页。
[9] 田景洲:《从生态文明看企业生态责任》,载《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3期,第148-149页。
[10] 张云:《生态文明视域中的企业公民》,载《石家庄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第16页。
[11] 方世南:《生态文明与企业的环境责任》,载《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第73页。
[12] 方世南:《深刻把握苏州城市精神的丰富内涵》,载《苏南科技开发》2007年Z1期,第25页。
[13] 方世南:《生态文明与企业的环境责任》,载《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第73页。
[14] 马文静:《发达国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功经验和启示》,载《商业时代》2009年第31期,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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